《老子》“道论”浅说

    时间:2022-05-10 浏览:722

    王允灵   魏嵬


    当代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活,要求人们从思想观念上由以往单纯的“政治人”、“经济人”、向“文化人”嬗变。当世界上有识之士分析了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佛教文化和儒家文化各自的利弊和当代全球社会生活的发展需要后,都不约而同地把思想的触角伸向了中国的原始道家文化。因此,深入挖掘道家文化的核心  “道论”的精义,对发展着的中国和世界,对“政治人”、“经济人”向“文化人”思想观念的嬗变,重塑民族之魂和世界理念,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性意义。

    一、“道论”是《老子》创建的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哲学理论体系

    《老子》之前,“道”作为字出现很早,只是作为“道路”意义使用的,但不是作为抽象的哲学概念使用的。“道”虽未在甲骨文里发现,但在西周金文里就有。如《貉子卣》中,“道”字由“行”和“首”两个部件组成;在《散盘》中,由“行”、“首”、“止”三个部件组成,都是道路的意思。

    成书于殷末周初(经李学勤先生考证)的《易》里,“道”出现3次:

    “履道坦坦,幽人贞吉。”(《易·履》九二爻辞)

    “有孚在道以明,何咎?”(《易·随》九四爻辞)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易·复卦辞》)

    这3句话里“道”也都是道路的意思。对于“复卦辞”,有人因解释不清楚“七日来复”,把“道”释为抽象义项,似可商榷。因为“复卦辞”是上承“剥卦辞”来说的,也就是说64卦之间其变易是有联系的。如从“剥卦”“上九”爻说起,经“复卦”6个爻位之变,正是七数,则“复卦”可变回“剥卦”,此即“复”意。故“反复其道”之“道”仍是本初义“道路来回经过”。

    内容基本上产生于西周初到春秋中期的《诗》,305篇共出现“道”字29次,但大多是“道路”意,只有“有相之道”(《诗·大雅·主民》第5章),因“相”之本义“盲人之杖”,“道”多少有一些抽象意义,但也不是“有物混成”云云的完全抽象的意义。

    但在春秋时代,由于“道路”作为一种神灵被祭祀,“道”字在“道路”本初义的基础上被抽象为人格神祇。如《礼记·曾子问》“道而出。”孙希旦先生集释说:“道,祭行道之神于国城之外也。”再如《左传·昭公七年》“梦襄公祖。”注曰:“祖,祭道神。”疏曰:“祖与道为一,知‘道’是祭道神也。”(《唯道论的创立》,宫哲兵著,武汉出版社,第5-6页)。

    正是由于“道”的人格神化,“道”的含义开始被抽象,由人格神又抽象为无人格神,天的现象变化和运行规律等。这在春秋典籍中多有反映。《墨子》一书就用了很多道的概念,并且已经相当抽象,如“有与无之道”(《墨子·明鬼》)。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先,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前期法家人物申不害、慎到、商鞅也提出了因天道而任法的思想。

    《老子》之后,《易传》、《子思子》、《孟子》、《庄子》、《孙子》等也都在各自的理论上对天道、人道、兵道等问题有所论述。但是,真正把“道”上升到本体论、宇宙论上去论述,全面深刻揭示其内涵的,只有《老子》一书。

    二、《老子》“道论”浅析

    《老子》一书作为其社会政治学说-“德论”立论的基础-“道论”,以其丰赡的学养和深邃的思考,阐发得格外高远也格外宏富,其宇宙论、社会论和人生论,几乎涵盖了被后世称为宗教、哲学、史学等各种具体学科的知识,并且其思想的光芒历久弥远,甚至超越了种族意识成为了人类意识和宇宙意识。

    首先,《老子》的“道论”以无以伦比的智慧确认了宇宙论和本体论,并且进行了超因果的推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王弼注《老子》第二十五章,下同)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

    《老子》“道论”开篇就在“独立”和“周行”的情状下,即既不可分割又不是静止的状态中,以完全抽象的概念阐发了“道论”,确认了宇宙本体。(郭店楚简《老子》就以此段开篇)而这正暗合了人类100多年前才搞明白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并且,又对“道”由粗到精、去伪存真地在意识上真切地确认它(“其中有信”)。这是需要何等的智慧和大勇呢?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现在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智慧,只强调物质的第一性,是建立在西方哲学以“有”为本体论的基础上的,对物质的生成之“道”不去再追问。这就有认识的局限性。而《老子》“道论”却对“独立”、“周行”的宇宙本体提出了疑问:

    “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

    这个“先天地生”的“道体”渊渊湛湛,或存或无,好象是万物之宗本。但按形式逻辑推下去,这个“万物之宗”是谁生的呢?这就不是形式逻辑所能解决的问题。因按因果说,“物物者非物”。那么既生物又非物的东西是什么?这比光物质的波粒二象性麻烦多了。即使按超银河系的现代宇宙论质能关系说,如果因果论的物质是时空条件下的有限性的话,那么“道”这种“独立”得不能分割的东西,就是超时空条件下超因果的无限性。这种完全彻底的超时空的无限的抽象概念,比西方“存有论”的宇宙观和本体论超越得多,既不是“上帝”概念所能比拟的,也不是佛教单向度的来世概念所能比拟的。

    其次,《老子》“道论”表达了社会政治论——“无为”。

    《老子》作为当时的社会政治学说,其“道论”必然要在“德论”上有所体现。而“德论”的“无为”又是其社会政治学说的核心概念。所以对“无为”有必要作深入的探讨,尤其要对“无为入无间”作细致的分析,方能对“无为而无不为”的辩证法哲理有透彻的了解。更能对“道论”有所阐发。

    老子认为:“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二十九章)“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第四十八章)也就是说,根据其“阴阳和谐”的天道认识论,老聃认为作为执掌“天下神器”这种现象是不可为的,是不好按照私己意志“为”、“执”的,是必须“无为”的。

    对于“无为”的本质,曾经“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的太史公司马谈在“论六家之要旨”中说: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接着说:“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对于《老子》这种“不为物先,不为物后”、“因物与合”的“无为”论,《淮南子》一书是这样解释的:

    “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淮南子·原道训》)。

    “无为者,非谓其凝滞而不动也,以言其莫从己出也。”(《淮南子·主术训》)。

    “¨¨¨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迫而不动者。若夫以水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淮南子·修务训》)。

    《淮南子》这种“不先物为”“莫从己出”和“私不入公”的解说,基本上说出了老子“无为”思想的实质内容。只是如亚里士多德分析“中庸之德”一样,听着易解,做着难办;因为在物易察,在事难握。相比之下,还是不如《老子》原书的“无为入无间”简洁明白。

    老子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间。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第四十三章)对于“无有入无间”,已故的高亨先生说:“此从王弼本,亨按:‘无有’当作‘无为’,乃后人误改。‘无为入无间’,是说无为的政治都达到无间隙之处,即无为而无不为之意。下文: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即承接此‘无为’而说,便是明证。”(高亨著、华钟彦校《老子注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3第1版)

    其实,《淮南子》解释的“无为”,还是在于主客二分的弊病,而不能达到“无间”的程度,也就是没有上升到“道论”的程度来解说。按“道论”的角度,中国社科院宗教所戈国龙先生解释说:“凡有为必有限,有为只能是部分的,有为只能使你从道中分离出来;你无为,道就有为,无为使你与整体和谐。”(《弘扬老子文化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第115页)这就是“道论”基础上的“无为”,这才是“无为入无间”的本真意上的那个“入”的内涵。

    进一步说,不论是《史记》、《淮南子》或高亨的《老子注译》,对“无为入无间”的解释,都是停留在主客二分之“间”字上面,没有真正达到那“入”的境界。而“入”的境界才能达到“无间”,也才能是完全意义上的“无为”,也才是“道论”的境界。以此而论,古今中外的所谓“修道”、“悟道”、“体道”等等词汇,都没有“入道”一词的境界高远。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欧氏几何中直线与圆的“切点”,既是圆本身又是直线本身,是直线与圆二者的“因物与合”。从理论意义上说就是这种“无为”境界的“入”。再如人的呼吸也是这样,越无为越自然,越合乎“道”;等到你有意识去感觉它,反而是有为了,不自然了;只有你睡着了才真正“无为”了,才是真正的合道自然,醒来也才会神清体舒。这就是“道论”意义上的“无为”。

    再次,《老子》“道论”表达了人生论——“贵柔”。既见于第四十三章,也见于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这几句话是《老子》一书的总纲,提纲挈领地包含了“道德”的社会论和人生论,又抽象地孕含着宇宙论和认识论,并且用“和谐”的观点和运动的观点去分析,也很有哲蕴。此不赘述。

    三、《老子》“道论”与具体学科的简单比较

    对于《老子》的“道论”,有人说是自然观,有人说是政治观,有人说是自然观基础上的政治观,也有人说是长生久视的养生观,更有学者从现代科学角度去作多种多样的阐发。这种种观点对今天的“新道学”研究都有助益,能开拓视野,启人神智。但是,这多种观点也都只是一种角度,也就是说是一种局限;对于“道论”总体来说,都有一种“月印万川、理一分殊”的味道;都说了,都没有说透。

    用各门具体学科去解说《老子》“道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就是各门具体学科研究范围的限制。因为学科一具体,研究范围就人为地划定了,就限制了各自的思想视域。这种状况,用“道论”的话说,就是太“有为”了;而太有为、太限制也就不能“入”于“道”了。因为“道论”是一种彻底的抽象,是一种总抽象。用奥地利哲学家波普尔(Popper)“三个世界”的理论说,“道论”包括了“世界1”(物质世界)、“世界2”(意识世界)和“世界3”(知识世界),最为重要的是“道论”不仅包含了“世界3”的现实的内容,而且其魅力恰恰在于“道论”还包含了“世界3”的许多有待进一步挖掘的潜在内容,如全球伦理、生态伦理、“文化人”意识乃至学科意义上的宇宙意识等等;再如“道论”的超因果意识只是以往的单向因果意识,如用波普尔的双向因果观念,构成向上与向下的同时相互影响的新逻辑理念去思考“道论”,就能收到前所未有的研究成果。

    从宗教角度上说。按照“道论”观点,人类不可能没有宗教。以往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鸦片”,是有条件的,也是从科学的“探照器”探明了宗教部分的黑暗区域的条件上说的;就整个人类认识史来说,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否定宗教的存在。因为可知论否定不可知论,只是哲学超越性的可能性,不是也不可能是历史进程中具体生活上的现实性。西方文明的总根源之一《圣经》,其中的宗教观是人格神——上帝。这种人格神就其无所不能上说,类似于《老子》的“道论”;就其仁爱的境界——“当爱你的邻舍”,也同时“要爱你的仇敌”(《圣经·马太福音》)上说,超过了“爱有差等”的原始儒家学说;就其思考的范围上说,既包括了注重现世的儒教,也包括了注重来世的佛教。但是,西方人格神的上帝观念,总是为人服务的,其中基督伦理的“人神之约”总免不了“人”的因素,或者更准确地说,上帝总是围绕着“人的问题”而进行抽象的。与此相比较,《老子》“道论”则要恢宏广袤得多,以其“法自然”的宇宙胸襟而涵盖了整个世界,而不仅仅限于人类。

    从哲学角度上说。如果从超越性上说,哲学与《老子》“道论”有相似之处。用数学语言描述,哲学与“道论”都关注当下之数的“下一个”,总是力求超脱当下现实而对之抽象和反思。用生活语言描述,哲学与“道论”总像是反映在男女结合后的儿女身上,而不留停在当下结合的爱情本身。用波普尔“三个世界”理论说,哲学与“道论”都是对“三个世界”的涵盖和反思。但是,“道论”与哲学的不同之处,恰在于最有发展动力的“世界3”的潜在内容上面。对此哲学反映不够,而“道论”却在此处彰显魅力。

    从科学角度上说。科学认识因其对人类的极为重要的实用性,被尊崇为至上的生活理念。但科学认识有其局限性,如同圆的面积或球的体积,因其半径的有限而有限。“道论”却超乎这个局限,同时既在其内又在其外。但科学与“道论”也有相同之处,因为均不能“自身证伪”。科学有实然理性和应然理性两种。实然理性可被证实也可被证伪,而能够被证伪的才是真理,不能被证伪的充其量只是学说,而不是真理。而“道论”没有科学真理的可证伪性,但有科学的应然性。在不是知识论只是境界论这一点上,“道论”类似于应然性,但其有更为重要的“世界3”的潜在内容有待求索。

    综上所说,人类认识的每个领域都有“道论”的存在,甚至包括人类史前文明和未来的演化。“道论”是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统一,是人类理性和宇宙自然性的统一,是知识论更是境界论,既存在于一切之中,又跳出了一切之外。比如,现在时髦的说法,为着和谐人类,为着平衡生态,要弘扬“道论”。其实,“道论”不仅在于人类行为,在于生态演化,更在于地球、太阳系、银河系乃至现代意义上的整个宇宙的演化。当然,更能涵盖东西

                                (作者单位 鹿邑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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