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与人生》丨染指于鼎:沉迷感官享受的祸患

    时间:2022-01-20 浏览:123

    来源:道学苑 腾讯道学 方崇阳

        [导读]过分执着地贪求于五色、五音、五味,这些看似美好愉悦的感官享受,都只是暂时的,到最后,还是要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真实,即“盲、聋、爽”的结果。

        /方崇阳

        《道德经》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五色、五音、五味之祸(资料图:图源网络)

        盯着心里想要的东西会看不到其他

        《左传•宣公四年》中有一则典故,因为吃甲鱼的纷争而导致了杀君之祸。公元前605年的春天,楚国人送了一只一两百斤的大鼋给郑灵公,郑灵公让厨师杀了炖汤喝。正巧郑国的两位大夫,公子宋和公子子家有事要求见郑灵公。此时,公子宋的食指自然地抖动起来,公子宋将这抖动的食指,指示给公子子家看,并且告诉公子子家,“每当我的食指自然抖动的时候,一定会尝到没有尝过的美味。”他们入内晋见郑灵公的时候,正好遇到厨师准备烹宰那只大鼋,他们二人互相看了看对方,大笑起来。郑灵公非常好奇地问他们为何发笑,公子子家据实以公子宋“食指大动”的灵验告诉郑灵公。中午,郑灵公招待郑国的所有大夫来吃这大鼋汤时,故意不将大鼋汤分给公子宋品尝,以此来驳斥“食指大动”的不灵验。公子宋恼羞成怒,用自己的食指沾了郑灵公鼎里的大鼋汤,尝了之后,拂袖而去。郑灵公大怒,寻思要杀公子宋。公子宋与公子子家商议为免祸患,不得不先除去郑灵公。到了夏天,公子宋与公子子家便谋杀了郑灵公,立公子坚为郑国国君。

        《列子》还有一则故事,讲的是“只见金之色美,未见取金之祸”。以前有个齐国人,特别喜欢金子,天天想着金子。有一天,这个人,大清早穿戴好衣冠来到集市上,正好路过有个卖金子的店铺。于是,旁若无人地拿了金子就走。店家告到官府,官府派捕快将此人捉拿归案。官府的人问他:“店里都有人在,你还拿人家店中的金子,也太胆大啦?”此人理直气壮地说道:“拿金子的时候,只看到有金子,没看到有旁人。”

     

    只看到有金子没看到有旁(资料图:图源网络)

        沉迷于感官会迷惑心智

        解鼋之祸,是因私心而废公事,怀私欲而生怨尤,及至祸端横生。我们生活之中也有五味之事,横生是非,案例比比皆是,数不胜数。餐桌上的地沟油、大头娃娃食用的三鹿奶粉、苏丹红、毒豇豆、吃激素的鸡等等、等等。

        取金之祸,是因金迷心智,色障双目,独自沉浸在自己的喜乐中,而忘却了社会的规范和制度的约束。我们生活中因此五色之事,是非横生,多如牛毛,举不胜举。

     

     五味令人口爽(资料图:图源网络)

        《道德经》中有“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此处之“爽”,并不是现代人理解的“爽快”的“爽”,而是“丧亡”的意思。过分执着地贪求于五色、五音、五味,这些看似美好愉悦的感官享受,都只是暂时的,到最后,还是要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真实,即“盲、聋、爽”的结果。

        生活中,我们不需要消极地排斥五色、五音、五味,而极致于脱离人世;同样,我们也无需彻底地执着追求五色、五音、五味,而完全沉迷于感官。面对五色、五音、五味的变化无常,恰如其分地恬淡如常、平淡安适,也可以成为一种自然的生活方式。(编辑: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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