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道德经》(六十四)

    时间:2021-12-17 浏览:153

    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

      其脆易泮,其微易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理解:

      局面安定时容易维持,情势未明朗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微小时容易散失。

      要在事情未开始时就有所打算,要在祸乱未发作之前就早作预防。

      合抱的大树,长成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堆垒于土坯;千里的远行,开始于脚下。

      有为的人一定会败于所为。有执的人,一定会失去所执。

      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社会各种运行之道就不会失败;无执就没有失去。

      但是普通人是要有为的。人们做事,常在接近成功的时候失败,慎终如慎始,就不会有败事。

      因此,圣人欲望社会没人欲望的,不使稀有之物昂贵;学别人之所不学,以纠正众人过失。

      以辅导万物行于其自然而不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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