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老子历史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章程

    时间:2024-01-27 浏览:10


    鹿邑县老子历史博物馆

    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和目的

    1、联络广大文物、历史、文化爱好者和有兴趣参与文化交流的机构,建立友好亲密的联系;

    2、传递本馆和博物馆界的重要信息;

    3、推动文化交流、合作与创新,扩大文化活动的空间;

    4、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分享文化成果;

    5、帮助本馆在文物征集、学科研究、陈列展览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公众对本馆及博物馆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会员的分类

    凡是热爱博物馆事业,愿意为博物馆工作的人士,均可申请参加博物馆之友组织。老子历史博物馆之友的会员由普通会员和专业会员组成。会员资格均可免费申请获得。

    三、会员的权益

    所有会员享有以下权益。

    1、免费参观本馆的所有展览;

    2、免费携亲友参观本馆的所有展览;无偿提供讲解服务;

    3、免费参加为普通会员举办的讲座和课程;

    4、购买本馆所售的出版物及纪念品享受优惠;

    5、参加“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和专题考察(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6、个人文艺成果经审定后可优先通过本馆渠道发表。

    四、会员的申请与资格

    1、个人会员凭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向本馆提交申请;

    2、家庭会员申请者凭相关证明办理入会手续;

    3、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后为保持会员资格,应按时注册续期。

    五、会员的管理

    1、“老子历史博物馆之友”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老子历史博物馆负责;

    2、博物馆之友实行会员证管理体系;

    3、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

    4、会员证遗失,应由本人向博物馆申请补发。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

    5、会员资格及会员证不可作营利用途,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鹿邑县老子历史博物馆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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