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故里研究之三:“沛地”与“老子居沛”考

    时间:2022-05-10 浏览:78

    石小生
     老子与“沛”的关系是“涡阳说”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除了我在《关于“阳子居南之沛”之我见》一文提到的《庄子·寓言》中“阳子居南之沛,老聃西游于秦,邀于郊,至于梁而遇老子”以外,“涡阳说”还经常提起《庄子·天运》的一则记载:“孔子行年五十一而不闻道,乃南之沛见老聃”。对这个孔子与老子相见的“沛”,孙以楷先生写道:春秋时期,沛不是县置。秦时有沛县。《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曰:“沛县……古逼阳国地,秦置沛县,为泗水郡。沛故城,在县治东南微山下。”这是狭义的沛县,其得名盖因邻近沛泽。《水经注》卷二十五:“泗水又东,过沛东,昔许由隐于沛泽,即是县也。县盖取泽为名。”沛泽是很有名的,《左传·昭公二十年》:“齐侯田于沛。”杜预注云:“沛,泽名。”因为沛泽大而有名,所以沛泽周围各地均称之沛地(犹如沿黄河各地称“河”一样)。到西汉时置沛郡,其管辖范围大约相当于春秋时之沛地,既包括狭义的沛(沛县),又包括相县、萧县,但苦县不在其中。可以说春秋时虽无沛郡、沛国、沛县,但沛泽附近之各县均可称沛地。其范围大致与西汉时沛郡所辖范围同。再后,孙先生又反复论证:在《庄子·天运》、《庄子·寓言》中都记有孔子、阳子居“南之沛见老聃”事,可见老子是沛地人士。《战国策·秦四》上讲的宋之相地与沛很近,《汉书·地理志》也记载了沛郡之县有相,故相也为沛之相,因此有了孔子、阳子居“南之沛见老聃”之事。由此,(今涡阳县)这一带与春秋宋之相地有深厚的关系。三相之西就是建于汉延熹八年的天静宫。据方志记载,天静宫所在地就是老子的出生地,而天静宫所在地属春秋宋国相地范围,可见老子是宋国相人”。
    孙先生的文字能力是令人佩服的,可以不动声色地用寥寥数语将春秋时期一个小小的“沛”乾坤大挪移到数百余里外毫不相干的今涡阳县去。我们不知道孙先生所说的“因为沛泽大而有名,所以沛泽周围各地均称之沛地(犹如沿黄河各地称“河”一样)”的根据何来?也不知道西汉沛郡“其管辖范围大约相当于春秋时之沛地”的史料依据何在?不知道有哪部史书说过春秋时期“沛泽周围各地均称之沛地”?更不知道春秋时期的“沛泽周围各地”包括哪些城邑?最起码,用线状的“河水(黄河)来比喻点状的“沛泽”就是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乌龙之举。河水(黄河)上下几千里,城邑无数,有哪一个地方是用“河”来作为自己所在地的称呼的?历史上有“河”这个地方吗?河水(黄河)今河南段濒临河水的地名春秋时期有:焦、茅戎(今三门峡)、尹道(今新安县)、周、成周(今洛阳市)、盟津(今孟津县)、温、邢丘(今温县)、祭(今郑州市)、扈(今原阳县西)、胙、廪延(今延津县北)、曹(今滑县东)、楚丘、瑕丘、帝丘(今濮阳市)、五鹿(今内黄县东)等等地名,这里边有哪一个是用“河”来替代的?即便当时与“河”有关的地名,也都有具体的如:河南、河内、河东、河阴等方位明确的名称,绝没有笼统用“河”来代替某一个具体地名的事例。如果如孙先生所说沿黄各地均可以称之为“河”,那整个先秦史书岂不一塌糊涂?
    我明白孙先生之所以把“沛”这个方位、地点本来很清楚的地名云遮雾罩这么多圈儿的目的,就是想先把小小的春秋“沛”向南拉大到范围含糊不清的“沛地”,再混同于西汉沛郡,再以沛郡的郡治为相县,今涡阳县离相县很近,又找到几个名称有“相”字的村庄,以此逐步将“沛地”进一步向南缩小到今涡阳县,然后再通过时空转换的手法将西汉时属沛郡的今涡阳县挪移到春秋“沛”地,最后就是堂而皇之地把“孔子南之沛见老聃”的“沛”张冠李戴到今涡阳县头上,可谓煞费苦心。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庄子·天运》提到的“孔子行年五十一而不闻道,乃南之沛见老聃”的记载,此与“阳子居南之沛,老聃西游于秦,邀于郊,至于梁而遇老子”不同,“阳子居南之沛”的“沛”不是老子居住的地方,而是他路过的地方,此事我已有专文探讨,不述。而《庄子·天运》提到的“孔子南之沛见老聃”则清楚地表明老子当时会见孔子所在的地方就是“沛”,这没有什么异议。但是,这个“沛”是今沛县地,绝非孙先生所言是现今涡阳县。为此,我们有必要搞清楚这个“沛”之所指,以正视听。

    一,“孔子南之沛见老聃”的“沛”是沛县的“小沛”而非沛郡的“大沛”
    “沛”这一地名最早出现于春秋早期,如孙先生所引《左传·昭二十年》云“齐侯田于沛”,杜预注:“沛,泽名。”《公羊传·僖公四年》:“大陷于沛泽之中。”注云:草棘曰沛。”这个沛就在今天的江苏沛县,春秋战国时,沛地先属齐,后属宋,春秋末,齐、楚、魏灭宋,楚得沛地,设县。秦统一中国后,建沛县,属泗水郡。泗水郡治相县(今安徽淮北市相山区),地跨今天安徽省淮河以北、西肥河以东,河南夏邑、永城和江苏省沛县、丰县等地。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分泗水郡南部为沛郡,西汉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是泗水郡北部丰邑中阳里(今江苏丰县)人,起兵于沛县(今江苏沛县),故汉朝建立后将泗水郡改名为沛郡,原泗水郡北部被分置为楚国。沛郡治所仍在相县,领37县:相、龙亢、竹、谷阳、萧、丰、沛、谯、郸、铚、符离、谷阳、洨、城父等。时沛县为高祖汤沐邑,为沛郡其一。今涡阳县的前身城父县亦为沛郡所辖县之一。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改封其子刘辅为沛王,郡改为沛国,沛国仍都相。三国时期,曹魏的缔造者曹操是沛国西部的谯县人氏,他将原沛国包括郡治相县在内的绝大部分被划归新建的谯郡,沛国范围大大缩小,郡治也迁移到了北部的沛县(今江苏沛县)。北齐天宝元年(550)撤销沛郡,沛县隶属彭城郡,从此“沛”作为郡名消失。
      从沛、沛县、沛郡、沛国的沿革来看,沛郡(国)和沛县(即沛邑、古沛、沛泽)是不同的概念,沛郡长期辖沛县,沛郡长期治相县(今安徽淮北市相山区),曹魏时短期治沛县(今江苏沛县)。沛县,因古有“沛泽”而得名。汉以后人们为了区别沛县和沛郡、沛国,便称沛郡、沛国为“大沛”,而所辖之沛县便称为“小沛”了。《水经注·卷二十五》:“刘备之为徐州也,治此,袁术遣纪灵攻备,备求救吕布,布救之。屯小沛,招灵请备共饮。”这个辕门射戟的小沛指的就是沛县城而非沛郡。小沛的称谓直到南北朝的北齐结束。北齐天保元年(550年)撤销沛郡,沛县隶属彭城郡(今徐州市),大沛、小沛之对应称呼不复存在。此后文史书籍中出现的“沛”皆指沛县,即小沛、古沛。


    二,春秋战国时期被人称为“沛”的只有今沛县这一个很小的地方,周边城邑没有一个地方被后人称为“沛地”。
    很显然,“涡阳说”的学者在研究老子故里时为了将今涡阳县与“沛”拉扯在一起,牵强附会地强调“因为沛泽大而有名,沛泽附近之各县均可称沛地,其范围大致与西汉时沛郡所辖范围同”的观点显然是没有搞清楚西汉沛郡与春秋沛邑、楚沛县的关系,没有区别小沛与大沛的不同,把春秋沛地宽泛得没有边际了,其目的还是为了把距“沛”地近300里以南的今涡阳县拉进“沛地”,以圆“孔子南之沛见老聃”为涡阳,涡阳即老子故里之说。
    首先,没有史料证明沛泽是很大的。沛地处于黄河下游冲积平原是,河水泛滥无常,历史上就是多湖泽的地区,这些大小不一的沼泽、湖泊因特殊的地理因素,变化无常、名称各异,春秋时期的沛泽仅为其一。就在距沛泽很近的丰邑还有一个“丰西泽”,《后汉书·郡国志·沛国》云:“丰,西有大泽,高祖斩白蛇于此。有枌榆亭。”《元和郡县志》也云:“丰西泽,在县西一十五里。”这个“丰西泽”显然不是“沛泽”。而现今临近沛县的微山湖则形成于明弘治至嘉靖年间。初现时各自为湖,有微山、郗山、吕孟湖各自不同的名称。明隆庆至万历十八年(1567~1590年),这些小的湖泊逐步连成一片,统称吕孟湖。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黄河于单县、曹县决口,“灌昭阳湖,入夏镇,横冲运道……”次年秋,黄河又在丰县决口,入昭阳湖,穿李家港口,南出镇口。经过几次黄水灌注,郗吕诸湖才与西部的武家湖连接起来。直到清顺治中期,“东西四十里,南北八十里”的微山湖才真正形成(见康熙《滕县志》)。可见,沛泽与不是微山湖的前身,历史上没有一个类似于微山湖那么大的沛泽。退一步讲,即便春秋沛泽接近现今微山湖那么大,也不会有人称淮北市为微山湖周边地区,更不用说今涡阳县了。
    其次,在春秋沛地周边当时还有一些城邑:北边的丰邑(今丰县),春秋时期已有其名。沛县西边百十来里有芒砀山(今永城市北),春秋时期为陈国株林地,战国时属宋国,后改砀邑(今砀山县)。南边有古萧国,后废为萧邑。东南有彭城邑(今徐州市)。东边有峄、薛、滕等封国(今滕县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临近“沛”并与“沛”同时存在的地方各有其名,没有一个被史书记载为“沛地”的。如果我们把这些围绕沛地的周边城邑用一条线连接起来,其范围基本上和今天的沛县差不了多少。显然,无论“涡阳说”把“沛地”宽泛到什么程度,也不可能超越这个范围。
    而远在300余里之外的今涡阳县,春秋时也有自己的名称“夷”,楚昭王三十八年(前498年),改夷邑为城父邑,建城父县。《左传·昭二十年》:“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奋扬,奋扬使城父人执己以至。”《史记·陈胜项籍列传第一》:“胜令銍人宋留将兵定南阳,入武关。”城父、铚都在今涡阳县附近,执己、宋留分别被称为“城父人”、“铚人”,没有人称他们为“沛人执己”和“沛人宋留”,今涡阳县地也从来没有被人称为过“沛地”,后世的历代史书与没有一部在追溯今涡阳县的历史沿革时将其与春秋时期的“沛”联系在一起。可见,沛与今天的涡阳县在历史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地方。
    再者,沛和沛泽春秋时期只是一个很小的地方,在“涡阳说”划定的所谓包括西汉相县、城父县(今涡阳县)在内的所谓“沛地”中,沛和沛泽并不具有代表性。如《战国策•秦四》上说:“魏将出兵,而攻留、方与、铚、胡陵、相、砀、萧,故宋必尽。”这里边,方与、胡陵在“沛”的北边,留、萧在“沛”的南边,砀在“沛”的西边,却偏偏没有提到中间的“沛”。另外,《元和郡县志·徐州》提到:徐州,“管县五:彭城、萧、丰、沛、滕。”“春秋时为宋、滕、薛、小邾、逼阳之地,六国时属楚。”春秋“沛”时属逼阳之地,“沛”连所在的逼阳都代表不了,那“沛”怎么能在春秋时期代表后世西汉沛郡那么大的地方呢?可见,“涡阳说”的学者在孔子“南之沛见老聃”地点的认定上,将西汉沛郡混同于春秋“沛地”,再将春秋之“沛”凭空拔高到这一地区的代表并无限宽泛到300余里之外的今涡阳县,实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无中生有之举。
    三,今涡阳县春秋时期为陈国“夷”地,与“沛”毫无关系。
    一些“涡阳说”学者在研究老子故里时一再强调东汉时边韶在《老子铭》中所说:“老子……楚相县人也”是错误的,认为老子非“楚相县人”,亦非“陈相县人”,而是“宋相县人”或者是“宋之沛人”。把涡阳县的前身城父县曾经属于西汉沛郡的历史牵强附会成春秋时期的“沛地”,这显然是一厢情愿的。
    其实,我们稍微看一下史书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不仅春秋相县、苦县(今鹿邑县)先后属于陈国和楚国,就连“涡阳说”一再强调的属于“宋之沛”、“宋之相”的今涡阳县春秋战国时期也是先属陈后属楚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根据《左传》对今涡阳县的前身“城父”作了如下解释:“城父,一称‘夷’,春秋陈邑,后入楚。即今安徽亳州市东南城父集。《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前637),‘楚伐陈,遂取焦、夷’。又昭公九年(前533),‘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元和郡县志》云,‘城父县,春秋时陈国之夷邑,亦名城父’。楚昭王三十八年(前498),太子建居此,改夷邑为城父邑,建城父县。秦属泗水郡。汉高祖六年(前201),分秦泗水郡南部地区为沛郡,城父县属之。东汉元和元年属汝南郡。建安十八年五月,改属谯郡。南朝宋改置浚仪县,隋复曰城父,五代梁避朱全忠父讳,改曰焦夷,后改焦夷曰夷父,后唐初复曰城父,明初废,故城在今安徽亳州东南,今名城父村。”这些史料表明,位于今涡阳县的春秋时期名“夷”,中间一度称“许”,后改名“城父”。先属陈,后属楚,没有属宋的记载,也没有与“相”、“沛”有任何关联的记载。“涡阳说”列举的史料只是说(淮北市)相县春秋时期属宋,今涡阳县离(淮北市)相又很近,目前还有几个名称有“相”的村庄,以此理由认定今涡阳县就是“宋之相”,继而又为“宋之沛”,这实在是太过于牵强了。因为城父离属宋的相(淮北市)“很近”(亦有150余里,中间还隔着铚、郸等地),就可以称为是“宋之相”;而“宋之相”又离更北的“沛地”也“很近”(亦有100余里),故而今涡阳县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变成“宋之沛”,就可以变成孔子“南之沛见老聃”的“沛地”,这种跳跃式的奇思妙想在史学研究中真是不多见的。
    其实,我们再严格一点儿,这个夷邑、城父也不是今天的涡阳县,而是位于今涡阳县城与亳州市之间,仅仅是临近今涡阳县而已。秦汉之际,今涡阳县地分隶铚和城父、山桑等县,也就是说今天的涡阳县城以及所谓的涡阳县北5公里郑店村天静宫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是一片数县交界地带的蛮荒之地,根本没有城邑和地名。此地距西北的楚相县(苦县,今鹿邑县)约100余里,隔有城父、谯两地;与东北的春秋时期属宋的西汉相县(今淮北市)约有150余里,隔有铚、郸、建成等地;与正北方向的春秋时期属齐的沛(或云“宋之沛”)更远,大约有300余里,隔有犬丘、砀、萧等地。可见,要想把今涡阳县城及郑店村说成是春秋时期的 “城父”是非常勉强的,而将其与远在300里外的“沛”说成是同一个地方,更无异于天方夜谭。
      另外,今天的涡阳得名虽自北魏始,但当时之涡阳在今安徽省蒙城县西北,不在现今的位置。《史记·陈涉世家》“陈王之汝阴,还到下城父,其御庄买杀以降”说的就是这个地方。旧志以近故城父县,故加下”。《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一凤阳府寿州蒙城县:涡阳城“在(蒙城)县东北,以涡水经其南而名”。可见,从春秋到清代,所谓涡阳故地在下城父聚一带。秦汉之际,分隶铚、城父、山桑等县,先后属泗水郡、沛郡、焦郡。西晋永嘉乱后,淮北各地沦为战场,城邑毁坏严重,州郡建置易地频仍。北魏孝文帝在南焦郡置涡州,又置涡阳郡和涡阳县,后废,这些涡阳的记载非今天的涡阳县。而真正意义上的当代涡阳是晚清设立县制。清咸丰二年(1852年),颖州、宿州两地饥民遍野,更兼太平军北伐节节胜利,民愤激扬。同年十月,捻军首领张乐行率众在亳、蒙间之雉河集起义,杀官吏、占城池,转战山东、江苏、安徽等数省,沉重地打击了清王朝的统治。同治三年(1864 年),安徽巡抚唐训方,令布政司英翰奏以“雉河集为蒙、亳接壤之区,距城较远,以致强寇叠起,屡抚屡叛,非添设州县,教养兼施,不足以资弹压而移风化。今拟于雉河集添设县城一座。”同治三年元月,英翰奏上。不久,上谕:“皖北……如有应行添设州县,着与僧格林沁面商,并咨会曾国藩妥筹具奏”。僧格林沁就增设新县一事,咨两江总督曾国藩:“所有蒙、亳、宿、阜,其间人稀地广。在抢匪未叛之先,地方已难兼顾,以致盗贼充斥。而现在贼氛甫灭,更宜倍加防范。查雉河集为蒙、亳、宿、阜居心之地,相距约在百里以外,应遵圣谕,添设州县,方足以资治理”。旋曾国藩函复会同具奏。时唐训方已去职,新任安徽巡抚乔松年即扎谕布政司英翰会同按察司委派候补知州王峻会同蒙城、亳州、宿县、阜阳四州县实地勘查割界,规划设县事宜。报经署理布政司何耀,署理按察司李文森详审后,由两江总督曾国藩、安徽巡抚乔松年会衔县奏,并请钦定县名,或名以古之“涡阳”。复经军机大臣会同吏部妥议后,奉旨于雉河集添设县治,赐名“涡阳”。

    分蒙、亳、宿、阜四州县相连之区以隶之。选择官员,妥为抚驭。同年,从亳州东部划出十三保九十六圩,从阜阳北部划出四集二十五圩,从蒙城西部划出十五保四十五圩,从宿县南部划出机集四十六圩,成立新县。以原雉河集为县治。属颍州府。
    我们可以想想看,清代全国人口约4亿多人,涡阳县的所谓“老子故里”还处在“所有蒙、亳、宿、阜,其间人稀地广。在抢匪未叛之先,地方已难兼顾,以致盗贼充斥”的荒凉之地,而春秋战国时期全国人口仅2000-3000万的时候,今涡阳县城及北5公里的郑店村处于城父邑(夷邑)、下城父聚、铚、山桑之间,其状况应该更甚于清末的雉河集,很可能就是没有人烟的蛮荒之地,居住环境之恶劣可想而知。周代因人口较少,故大部分人都住在国中(城内)及国郊,称为国人。国人中的上层为卿、大夫、士,下层为庶人。多数庶人居于城郊,耕种贵族分给的土地,享有贵族给与的政治、军事权利。依老子出生的传说来看,老子的家族绝非一般国人,而应该是社会上层的贵族阶级,故老子家族不可能生活在城邑之外,更不可能生活在连个地名都没有的蛮荒之地。我们可以看一下涡阳县数千年来出过什么样的历史人物,清代以前基本没有,清代末期才有了两个声震全国的大人物,一为张乐行,二为张宗禹,均为造反起家的捻军领袖。为什么涡阳县历史上没有名人辈出的现象?就是因为这里是地广人稀的蛮荒之地,没有人类的频繁聚集活动怎么可能出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而到了清末出的这两个捻军领袖,又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涡阳县城及郑店村一带仍是“地方已难兼顾,以致盗贼充斥”的下层贫民生活的地方,所以才有可能出现张乐行、张宗禹这样的农民起义领袖、这样的英雄豪杰,而绝不可能产生老子这样的文化巨匠。在这里,我不是有意贬低涡阳县,一个地方的前身是蛮荒之地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大庆、上海历史上都是蛮荒之地,这不影响这些城市成为当代人们向往的地方。但历史是需要正视和尊重的,历史不能凭臆妄想,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四,关于(鹿邑县)厉乡一带在春秋时期是否称沛的问题
    关于”沛“地所在,还有一种观点也是值得关注的。《水经注》涡水条一开头就说:“东南至沛,为涡水。”对这句话的理解,陈桥驿先生的译注是:“往东南流,到沛县分出涡水。”(见贵州人民出版社《水经注全译》822页)于此,“鹿邑说”学者周建山在《“孔子问礼于老子”考索》一文中说:“涡水首受沙于扶沟县,流经大扶城西而下,东流经阳夏(今太康)西。由鹿邑东入亳县半坡冢至城西北合黄流,至怀远入淮。《汉书·地理志》载:‘扶沟县涡水首受蒗荡渠,东向入淮,过郡三,行千里’。《大清一统志》:‘百子岗在县东二十里,即大扶城,岗东有涡河遗迹’。光绪《扶沟县志》:‘今扶沟县百子岗,尚有涡河故道’。从上述文字来看,涡水是沙水的一条分流,在扶沟县大扶城(今百子岗)附近从沙水分出,东入太康西。‘沛’就在沙水与涡水汇合处今扶沟县大扶城附近。此地应该就是孔子见老子的‘沛’。此‘沛’地处鹿邑通往洛邑、梁的必经之地,老子或奔洛邑或西游于秦,自鹿邑出发,途经沛、梁都是最便捷的路径。杨朱从沛出发在梁的城郊遇到老子,是符合常理的。”这个观点将“沛”定位于今河南省扶沟县一带,鹿邑县临近扶沟县,“老子居沛”自然就是就是这一带而不可能是涡河下游的涡阳县。。
    对此,“涡阳说”显然是不同意的,他们认为,“这句话是《水经》的文字而不是郦道元《水经注》的文字。《水经》曰:‘阴沟水出河南阳武县蒗荡渠,东南至沛为涡水,涡水东径谯郡,又东南至下邳睢陵县入淮,是涡水为汴河之支流也。’对此,郦道元马上接着就说:‘许慎又曰:涡水首受淮阳扶沟县蒗荡渠,不得至沛方为涡水也。’显然,这个问题当时就有争议和分歧,郦道元是同意许慎的看法的,所以采入注文中。按照郦道元的观点,应当是‘阴沟始乱蒗荡终别于沙而涡水出焉’,从扶沟县开始,阴沟水就称涡水,不需要进入沛地后才称涡水。这恰好证明虽然在扶沟县、阳夏县、安平县、鹿邑县都有涡水流过,但那里绝不是沛地。如果说涡水流经之处就是沛地,那么扶沟、阳夏、安平都成了沛地,岂不荒唐!”


    由于《水经》“东南至沛为涡水”这句话语焉不详,后人的理解产生歧义是难免的。历史上,涡水的名称基本上就是首受沙水于扶沟县至入淮的这一段,“东南至沛为涡水”我们如果理解成“过了沛地以后称涡水”,依此,分沙水的地方扶沟县就是“沛”地。但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孤证,历史上没有其他史料将扶沟县称为“沛“地的旁证。
    另外,“东南至沛为涡水”是否也可以理解成“东南到达沛地前称涡水”。为此我们还可以再一次回到大沛、小沛的解读之中。《水经》是中国古代记载河流的专著,其作者一说东汉桑钦撰,二说晋郭璞撰。不论是谁撰写的《水经》,在其成书的年代沛郡都已经设立,所以,如果我们将这个“沛”理解成“沛郡”,“东南至沛为涡水”理解成“东南流至沛郡的这一段为涡水”,因为涡水注入淮河的河口附近的龙亢、向县、榖阳(固镇)等县均在汉沛郡辖区,无论是东汉桑钦、晋郭璞、北魏的郦道元称“东南至沛(郡)为涡水”都是可以说得通的。
    这两种理解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更接近于历史真实。但不管怎么说,把这个“沛”理解成今鹿邑县、涡阳县都是离谱之事。因为鹿邑、涡阳虽然都在濄水之畔,但无论其上游还是下游历史上都是涡水,没有因涡水流经而改变名称的记载,同时也没有“沛”在此地的任何记载。因为《水经注》中对“沛”的记载是非常清楚的。《水经注·卷二十五》“(菏水)又东过沛县东,昔许由隐于沛泽,即是县也。县盖取泽为名,宋灭属楚,在泗水之滨,于秦为泗水郡治。黄水注之。”显然,郦道元认为这才是春秋“沛”,他与涡水之沛不是同一条河流,也根本不在一个地方。菏水流经的这个“沛”,《水经注》明言是“小沛”:“泗水南径小沛县东。县治故城南垞上,东岸有泗水亭,汉祖为泗水亭长,即此亭也。”而对于西汉沛郡的郡治相县,《水经注》也有清晰地记载,《水经注·卷二十四》“(睢水)又东过相县南,屈从城北东流,当萧县南,入于陂。相县,故宋地与。秦始皇二十三年,以为泗水郡;汉高帝四年,改曰沛郡,治此。”很清楚,称扶沟县为“沛”于史无据,史书从来没有将扶沟县称为“沛”的记载;说涡水至沛县(小沛)以及西汉沛郡郡治相县又与地理不符,涡水从来也没有流经沛县和沛郡郡治相县。所以,这个“东南至沛为涡水”的“沛”一定是西汉以后之“大沛”,非春秋时期之“小沛”,更不是孔子“南之沛见老聃”之“沛”。

    五,孔子“南之沛见老聃”的“沛”不是老子故里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相对固定的郡县制尚未建立,以个人传记为主的“纪传体”史书也没有出现,我们现在所能看得到《左传》、《列子》、《庄子》等书籍均是以时间为次序的编年体,或以地域为范围的国别体,以及一些以记事和人物言论为主的近乎于文学、哲学作品的著作,其人物的故里、籍贯等概念在这些史书中根本没有形成。出现的个别的关于人物籍贯的记载多以国名冠在人名之前,如《左传》“城父人执己”就是其中一例。史书中所出现的地名大多与人物的活动有关,如先秦史书出现的与老子相关的地名记载有:陈、沛、梁、周、秦、函谷等。这里边,没有哪部史书说过老子出生于什么地方,也没有老子是陈人、沛人、周人的任何记载,先秦史书诸如“南之沛见老聃”的记载仅仅是老子曾经到过的地方。老子到处游历、讲学,到过这些地方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些地方并非就是老子的出生地和故里。如果说哪里有老子活动的记载老子就是哪里人的话,那么,《列子·周穆王》“秦人逄氏有子……其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就能据此认定老子是“陈人”吗?老子居周的时间更长,我们就可以据此认定老子故里在洛阳吗?
    秦汉以后,因郡县制的确立和户籍管理的需要,人们的故里、籍贯观念才逐步形成。西汉司马迁《史记》首创纪传体史书,故里、籍贯的记载才正式出现在史书之中。《史记·老子传》的“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就是司马迁在西汉时期根据他所掌握的史料认定老子故里最早、最权威、最清晰、最准确的记载,因为到目前为止,能接触大量先秦史料并认真进行研究、整理、编纂的只有司马迁一个人。《史记》一书包罗万象,而又融会贯通,脉络清晰,“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太史公自序》),即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详实地记录了上古时期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自《史记》以后,在相对稳定的郡县制行政区划体制下,从东汉班固的《汉书》到民国初期的《清史稿》,近两千年间历代所修正史,尽管在个别名目上有某些增改,但都绝无例外地沿袭了《史记》的体例并使之成为一个传统。所以,我们如果没有新的、确凿的史料,就没有理由怀疑《史记》的记载,我们研究和确认老子故里目前只能从《史记》“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这句话入手,而不能抓住某些只言片语就牵强附会、移花接木地篡改、否定《史记》。
    结论:
    综上所述,孔子“南之沛见老聃”的春秋沛地,就是今江苏省沛县之地,即春秋之沛泽、两汉之小沛、今日之沛县。这个沛地不是老子的故里和籍贯,而仅仅是他的游历、讲学之地。春秋之沛(小沛)与西汉之沛郡(大沛)的概念、范围完全不同。所以,简单地以孔子“南之沛见老聃”就认定“沛”是老子故里,并进一步挪移到几百里外与“沛”毫无关联的城父县(今涡阳县),实在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
    (写于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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