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恒道”思想价值透视

    时间:2022-05-05 浏览:139

    作者:陈大明(鹿邑县委党校副校长、县老子文化开发办公室成员)

            “恒道”是楚简《老子》所表述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它构成了老子观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逻辑起点,贯穿于楚简《老子》始终。老子围绕“恒道”思想所阐述的治理国家社会的价值标准,具有积极的方法论意义。
        一、老子“恒道”思想的基本内涵
            “道恒无名”是老子对“恒道”的内涵所作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界定。“恒”是楚简《老子》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上古语义中作“弦”解,月中分谓之弦。“恒”字本身具有月上弦和月下弦两种对立的涵义,时人对本义加以引申,用上指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两两相对而又紧密联系的事物或现象。《诗经·小雅·天保》有:“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国语·越语下》有:“(……时将有反,事将有间,必有以知天地之恒制,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论语·子路》有:“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做巫、医。”老子用“恒”的引申义,与“无名”合用,意在说明,有、无相对,“道”既是“无名”的,又是“有名”的,“道恒无名”,即“道”既表现为“无名”之“道”与“有名”之“道”的两相对立,又表现为“无名”之“道”与“有名”之“道”的内在联系,亦即“恒道”。一方面,老子明确无误地告诉人们,“道”是“无名”的,由以下几点可以得知:
            1.“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寞寥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这种先天地而存在,独立而不受外界支配,可以作为天地根源的“物”就是“道”,它独立于主观精神之外,是遥无际涯的宇宙本体。它的存在和发展,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有物混成”,指出大道乃混沌、恍惚,是天地尚未形成,元气浑然无象,和谐自足的状态;“先天地生”,明确讲出“道”先于天地之形成而早已存在,天地乃道所衍化、生育而出,如此,便规定了“道”具有超越一切可知时空局限的绝对特征“寞寥独立不改”即“道”是沉静、深远的,具有不假外物,独立自足的永恒品格,它周行不殆,自元气始生,衍化天地万物,又复归于元始,永远循环周流,无尽无休。“独立不改”的周流运行使“道”永远处于去故更新的独化自成状态中;“可以为天下母”,揭示出现象界一切可知的时空万物皆孕化于“道”之母体,“道”具有永恒的生命创造力。
            2.以“大”为“道”命名,而“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表达为大则分,分则离,离则对立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变化发展进程。这里,老子以“大”、“逝”、“远”、“反”四字概括“道”的客观性质:“道”广大无涯,流逝不息,通达深远,复返元始。此为“道”周流复归的永恒运动特性。
            3.“道”的周流运行是“天道圆圆,各复其根”的反向转化进程。老子指出:“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的运动不是简单的循环往复,而是“反(返)”,即反向转化的进程。“反也者”在楚简《老子》中,有逆反与复返两种涵义,老子认为,大道之动是逆向复返的运动。大道之本为“无”恍惚混沌的元始精气孕化了初始的有形之物,即“有”,是乃“万物之母”。所以,老子说“有生于无”,无为有之根本。以无为本,反本归无,就是大道逆向复返的本质特征。复返,还有重复归反的意思,即大道之运动循环归返,周而复始。可见,逆向复返,提示出自然与社会普遍存在的“物极必反”的辨证法规 ,虽然,老子以周而复始,循环归返显示出认识上的局限,但他毕竟初步看到了逆向复返道理,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是非常伟大的贡献。
            4.提出天人合一,人法自然的宇宙观。老子认为,道、天、地、人同为域中四大,人居四大之一,确定了人从属于天地,从属于大道的地位,亦即人从属于自然,人道从属于天道的关系。天道自然是人类至高无上的主宰,人类思想行为绝对以天道自然法则为楷模。道之逝、反于自然,人之品性亦应逝、反于自然“的内在逻辑链条,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道”是“人”“地”“天”都要效法的自然而然的东西,它既高于“人”“地”“天”而又存在于“人”“地”“天”之中,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无尽的功用。可见,“无名”之“道”是万物的始源,是“有”形态的浑沌。同时,老子还明确无误地告诉人们“道”又是“有名”的,主要表现为:
            1.道体自明,但深不可识,故言“明道如昧”;反向转化是“道”运动的总规律,故称“进道若退”。
            2.“上德如谷,大白如辱,广德如不足,建德如输,质真如愈”,均体现着“天道贵弱”的本质特征。
             3.列举“大方亡隅”之类的现象以概一般,而大方、大器、大音、天象,皆为道之真性与常德,是深藏内敛的本质;亡隅、慢成、乔声、亡形,皆为物之形容与变态,是外露显现的现象。一般世人只风现象而不知本质,虽“闻道”而不识道。这与“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巧若拙,大成若离,大直若屈”,“有亡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是一致的。
            4.归结为“道隐亡名”,“道之出口,淡呵,其无味也,见足见,听之不足闻,而不可既也”。
            可见,“有名”之“道”“如昧”“如贵”“若退”,没有物体的形象、声音、状态,但它确确实实是存在的,它是“大方”,“大方亡隅”;它是“大器”,“大器慢成”;它是“大音”,“大音乔声”;它是“天象”,“天象亡形”。
            综上,“恒道是“无名”之“道”和“有名”之“道”的统一,它既“可以为天下母”、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又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表现为“天道圆圆,各复其根”的反向转化过程,形成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内在逻辑链条和变化发展规律,展示出人与茫无际涯的自然界和谐相处、天人合一的美妙图景。
            二、老子“恒道”思想的实现形式
            楚简“老子”出土,给中国古代思想史的研究领域带来了许多信息:
            1.“道”与“无为”密不可分。遵“道”是达于“无为”的前提,“无为”是遵道、守道的必然结果。“道”为“恒道”,“无为”为“恒无为”,二者都在两相对立而又紧密联系的大框架内变化、发展,是执政者治理国家和社会本领高低的试金石,也是执政者治理国家和社会效果好坏的根本衡量标准。
            2.“恒”与“无为”紧相联系。用“恒”限定“无为”,形成“恒无为”,意在说明执政者的“无为”,并非消极避世的无所作为,而是“无”和“有”的相互转化,是“无为”与“有为”的统一。“恒无为”为准确把握老子“无为”思想的深刻含义提供了崭新的依据。
            3.“能为道,恒无为”的命题,在老子思想体系中有重要地位。老子直接揭示能够遵从道,是无为无不为的前提,找到了把“恒道”与治理国家、社会联系起来的中介,提出了施行“恒道”的价值标准。“恒无为”是老子治理国家社会政治主张的落脚点。如果说“能为道”是治理国家、规整社会的基本原则、大方向和最终目标的话,那么,为达目标就必须运用“恒无为”的治理方式、治理方法。执政者只有进入“恒无为”的治理境界,才是遵从了“天道”,才能把“恒道”所有蕴含的价值标准落到实处。
            可见,老子明确要求执政者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进程中,必须遵从“恒道”的就不为。为了便于执政者通过“恒无为”的基本形式治理国家和社会,老子具化了“恒道”价值标准:
            1.“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恒;莫知其恒,可以有城;有城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见之道也”。
            2.重修身。修身非常重要:“善建者不拔;善休者不脱,子孙以其 祭祀不更”。同时,修身又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表现为“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巧若拙,大成若屈”。因此,修身要时刻为之,只有达到一定境界,才能由修身逐渐扩展到修天下,德行才能随着修身的扩展而逐渐扩展提高并最终惠及天下。
            3.“含德之重”。做到“含德之重”,必须处理好“有”与“无”的关系,因为“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所以“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允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能守也;贵福骄,自遗咎也”。必须遵从“天道”,“功遂身退”。
            4.“不争”。执政者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其在民上也,民弗重也;其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处理好了“前”与“后”、“上”与“下”的关系,处处显示与百姓“不争”的姿态,就能实现“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目标。
            5.把握“其无有”、“其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因此要“为之于其无有,治之于其未乱”。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才不致于酿成祸患,才有利于社会安定。
            6.“知足”、“知止”。把握住“知足”与“不知足”、“知止”与“不知止”的度非常关键。“祸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所以,“甚爱必大费,厚藏必多觅。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怠,可以长久”。
            综上,必须把握“无为”和“无不为”的度,既不超过限度妄有作为,也不一味内敛而不求作为。老子的“能为道,恒无为”思想,是遵从自然、社会发展规律,实现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得、大为。他所提倡的“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的圣从之为,是一种极高的治理自然、社会的境界,也是遵从“恒道”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
            三、老子“恒道”思想价值的方法论意义
            1.“道法自然”,自然“为道”。通过老子对“恒道”的阐释和后世道家的身体力行,形成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影响深远的“恒道”精神。这种“恒道”精神是以“道法自然”的思想为起点和基础,并自始至终贯穿这种基本精神,且受制于这种基本精神的。宇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天地万物都受“恒道”的支配。“恒道”本身则是自然而然的,以自然为自身行为的根本法则。“恒道”精神要求执政者把遵从“恒道”视为自己天性的自然,在自然的状态中把握和体悟“恒道”,不要有什么功利或非自然的目的,不能把“恒道”当做一种谋利计功的手段。
            2.为而不争,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利而不害是老子揭示的自然的状态或规律,是人类首先修养的母体和根源。自然的即是善的和道德的,善或道德的自然的表现形态或自然作用于万物的方式,没有自然是不善或不道德的。与不善或不道德相对应的是不自然。自然既然是一种为而不争、利而不害的状态,那么它就绝不是某些人所说的自然欲望或感性快乐,既然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是自然质朴的,人作为自然罪的一部分,其本性也应如此,所以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应是人性自然的基本特征和要求。老子所倡导的为而不争,利而不害,综合着超利已 、超功利、超快乐和超物欲等多种因素,是一种对人的感性欲求持批判态度,将自么利己、巧取豪夺、贪得无厌为不自然的自然主义。同时强调人与天地万物的有机联系,视人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力倡效法自然,遵循自然界的共同规律,按照自然的要求行为,反对破坏自然的娇饰、不妄行,追求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发展,便是恪守了“恒道”的根本。
            3.尊道贵德,道以德行。老子以尊道贵德为基本的价值视角和理论基点,充满着对道和德的崇拜与敬畏,要求执政者从内心深处树立起道德的权威,学会按道德的法则立身处世,待人接物。在老子看来,“恒道”是天地之始和万物之母,是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总根源,“德”是“恒道”的具体表现和功能效用,是每一具体事物包括人类得道而成的本然之性和发展动力。“恒道”衍生万物,“德”又积蓄万物,所以万物莫不尊德贵德。尊道贵德突显出道德的权威、尊严和价值,要求执政者把讲道德视为一种内在的义务,不以讲道德去谋取功名利禄或物质财富。它的价值导向只能是道义或义务,而绝不可能是功利或目的。既然“德”是“恒道”的具体表现和功能效用,其价值导向落脚在执政者的道义或义务上,那么,执政者就必须注重修身立德,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道以德行。
            4.贵身贱物,处厚居实。老子深刻认识到,执政者所面对的社会生活总有与“恒道”相背离或相冲突的一面,人也并不总是自然地合乎“恒道”要求的。因此,如何在非首先的社会生活中遵循“恒道”要求,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是老子最为关心的。他总的思维趋向是人不能因为社会生活中存在非道德的现象就不讲道德,不能因为他人不讲道德就得出我也可以不讲道德的结论。面对变幻纷繁的社会生活,在讲究“外圆”的同时更要固守“内方”,做到出世而不超尘、入世而不流俗。因此,贵身贱物、物物而不物于物,保守自我的道德独立性和纯粹性,过一种丰富的精神生活比什么都重要。老子主张处厚居实,向往博大宏阔。他崇尚真朴本然的道德,并不意味着他所追求的道德是一种单一浅簿,无什么内涵的道德。事实上,老子所论及和探究的“恒道”本身是内涵丰富、奥妙无穷的,它集高远广大、平实简易和精湛深幽于一体。对“恒道”的追求永远不会有尽头,不同时代的执政者只能近似或相对地把握和体悟“恒道”,在“恒道”的追求和修养上总是呈现为不足或不圆满的状况。因此,老子告诫执政者应当虚怀若谷,谦卑为怀,既自强不息又厚德载物,以刚健的精神律己自为,以宽厚的胸怀待人待物。
            综上,老子“恒道”思想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不少可供我们批判继承的合理因素。在全球化浪漫汹涌澎湃、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重新透视老子“恒道”思想积极而又厚重的价值内蕴,批判地吸取其合理因素,无论对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政治新秩序,抑或是重铸我们的国魂和民魂以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都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摘自《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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