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命

    时间:2022-01-20 浏览:239

    谢明德 

        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之一,是人将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

        《易经》是先秦诸子学术的重要源头,本为卜筮之书。在《易经》的作者看来,天地万物变动不居,运动乃是一切生命体的最基本的特征;人的生命活动是在天人(空间)、古今(时间)内活动的;这种活动实践及其发展变化,是能够被认知、预测和控制的。上观天文,下察地理,中通性命,强调知命知变,正所谓“乐天知命,故无忧”,是易学的基本精神,对中国文化和华夏民族的心理建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命,指生命,生活,命运,是人的现实存在和生活活动实践。正如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把握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的能动和受动及其辩证关系,是人实现对自己的生活活动实践的自觉控制的前提。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位意识,对命和命运的思考,总是和“天”联系在一起,在人和天的空间关系中,亦即在人和环境(自然和社会)的交互关系中,为人的立身处世进行定位。对“天”的不同的理解,或者将天理解为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某种神秘力量;或者将天理解为自然,规律,客观必然性,由此形成彼此对立的生命观、命运观。

        传统的天命观念,即把天理解为神的观念,是在人感到自己“受制约”和“受限制”开始的,起源于史前社会后期。当时人们对于自然现象和自然界的各种变化无法解释,皆以为有天神主宰。据甲骨卜辞,在商代武丁时期,殷人思想里已有了一个主宰自然和人间一切的至上神,称帝或上帝。周代则称天,周王是“天子”——天的儿子。以天为至上神的天命观念,进一步意识形态化,为君权神授提供理据。商代最后一个国王纣在王朝濒临面亡之时,仍然荒淫无度。大臣西伯犯颜直谏,规劝他改恶从善,以复兴国运。但他仍然坚持“我生不有命在天”,意思是,我的王权是上天给的,谁又能把我怎么样。我们不必把帝辛的话看成全是昏话,也许它更多的是表明濒亡时的一种姿态。意识形态化了的天命观,只是一个工具。既为政权的合法性提供理据,又可以藉此欺骗和麻痹受压迫受剥削的民众,消弭怨忿和抗争: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懂的。

        西汉董仲舒在天命论的基础上,以灾异之变附会社会现象,宣扬天人感应、灾异谴告,强调天意的主宰作用。其目的是借天的权威对无限制的皇权起一种约束作用。后代儒家都利用这种理论,借自然灾害劝谏皇帝,有时确实起到了约束皇帝的作用,虽然有限。董氏是一位正直的学者,但他的灾异说却是荒诞的。他的学生吕步舒在审查《灾异之记》时,不知道这是自己老师的著作,斥为“下愚”之见。 董氏也因此险些丢了性命。

        春秋时代,人们开始怀疑天命的至善性和主宰性。“天命有德”、“天讨有罪”,人似乎唯一要做的就是“恪谨天命”。但事实是善者未必善终,恶未必有恶报。由此,对天人之际的探究的方向和内涵发生了转变:由命而道,对天的理解由至上神的观念转到自然、规律,客观必然性的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

        老子从天道自然论出发论命,言天道而不言天命,认为生和死都是自然规律;“道法自然”,人应该尊重客观规律,为所能为不妄为。他指出:“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在宇宙天地这个巨大的生态系统中,在人和天的交互关系中,人不是奴隶,更不是可以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主宰者。 

        孔子在他的晚年、屡遭困厄之后,对传统的天命观念有某种程度的认可。但在总体上,他所说的“天命”,主要指的还是规律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他强调“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君子有“三畏”, 第一位的是敬畏天命。不仅如此,他还提出了有关理想人格的形态学图式。在他的人格图式中,五十岁得知天命,七十岁达到“从心所欲不踰矩”的最高人生境界。孔子的七十说,注入了他自己的生命体验,但也许更旨在强调知命之难,而在践行中真正达到从心所欲不踰矩这种人生境界更难。另一方面,“人生七十古来稀”,此时人心中的各种欲望比年轻时已经少了许多。而人的欲望与自由,通常成反比。宋明以后的儒家便很少讲天命,专意研究性命之学。但他们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或存或灭,这和原始儒家是明显不同的。

        人应该有所敬畏。人——无论是个体、群体或类,都不是无所不能的。人的命运,不仅取决于主体的能力,还取决于主体所处的历史的具体的时位。必然和自由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人类从必然中获得自由的程度,是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进步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受着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制约。

        

        人的局限性,要求人知命知变,知时自知。宿命论者过于悲观,认为人只是必然的奴隶。如果只是一味地安于现状,听任“命运”的摆布,就不会有文字、烹饪、国家、微信等等,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文化创造;文化是人在必然性的基础上所创造的通向自由的工具。唯意志论者则无限夸大自由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认为意志决定一切,否认客观规律,太“大头症”。庄子说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只有知命知变,知时自知,正确认识自由和必然的辩证关系,不任性而为,不恣意妄为,真正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调节一切生活活动实践,坚持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统一,人类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不断地从必然中获得自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