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道家与环境哲学的会通

    时间:2022-01-21 浏览:109

    “道”的本质是“自然”。“自然”是老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是其整个思想的实质所在;它既是事物存在的法则,也决定着人类的价值理念。这个哲学概念的创制,标志着中华民族先人对自己生存模式的理性认识,预示了中国文化走上了高度亲自然、重视环境因素的发展道路。

      在世界多元文化之林中,如此明确地标榜这样强的“自然”化纲领的文化是独一无二的。老子一开始就将整体世界及其状态和过程当成思考的对象,这使得老子思想成了某种最早的环境思维。从道和自然的思考出发,推及人类,这是老子走上非人类中心主义之路、最早提出人类应该以“无为”的原则自律的原因。

      在老子眼里,世界是运动的,运动体现为过程,过程有多种可能趋势和状态,不论“变”与“不变”,凡是事态都是有“常”、有“正”,即有稳恒、平衡、正常态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存在和演变必有最佳状态,这个最佳状态是由“道”的规定所决定的。与这个最佳状态最接近的,就是具有动态自演化、自组织、自平衡的稳定态,也就是自然常态。

      自然常态具有自发的秩序生成和修复功能,但是,须知它不等于秩序。老子哲学不但是状态哲学,而且是有关最佳状态,即稳定平衡态的哲学。老子提倡“为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就是为了捍卫正常态势,因为只有这种态势是创造性成就最高而负面能量最小的态势。状态和趋势的哲学可以与环境哲学、生态哲学的大方向会通。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旨在辨析人为的仁爱和合乎自然无为的辅助万物生成之间的区别。老子反对刻意而为、夹带私意、有偏袒的仁爱。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发生大多是人类自身引起的,可以说是人道之患的后果。

      人道之患的一个伦理学表征就是,传统的人文伦理是“人为的”,也仅仅是“为人的”,它无视伦理行为更深邃的形而上学意义,也没能预估到其可能的行为后果。道家讲尊重自然,提倡宇宙伦理情怀,要求包容万物、超越自我、超越人类中心主义。道家把这种通于宇宙的道德叫做“玄德”,也就是笔者所谓的“深层道德”。这才是真正的慈爱。慈爱原则可以扩升为环境伦理法则。

      近百年来有一种相当普遍的倾向,即将庄子看成自由思想家。这种诠释的核心是将庄子“逍遥”等同于西方的“自由”。用“自由”解释“逍遥”是错误的,将《庄子》文本中六次出现“逍遥”的地方都换成自由两字,结果会偏离庄子的意思。逍遥是与“道”和“自然”保持一致,最完整的意思是保持野性的、自然的、随机的、不受干扰束缚的状态或活动。逍遥地生活的本质在于最大限度地认同自然。

      自由是近代社会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欧洲人的历史开始于自由人和不自由的人的区分,“逍遥”不是源于这种历史背景的思考,逍遥要调节人及其所从属的整体自然之间的原初性关系。自由是人和自然二元论视域下的概念,自由是以人工文明的营造为目标的,它要驱逐粗俗、野性的自然,人类的自由因而意味着征服自然。在现代世界,一方面人和自然都要改善;另一方面,人和自然的冲突已经到了临界点。解决这样的问题,自由和逍遥各自都有优点和缺点。我们需要尝试统一它们、兼用它们,因为好的自由需要逍遥,好的逍遥也需要自由。

      西方传统人道中心主义的伦理学,贬低自然的价值,不承认动物生命具有值得考虑的道德地位。西方唯一神导演的剥削自然的宗教,贬低自然,使自然一再褪去魅力和神圣性;伴随近代自然科学树立的价值取向,自然成了僵死的对象。19世纪中叶以后,环境的破坏和环境的报复终于唤醒了人类良知,在生态学、环境科学的大视域中,西方文明正式走上了自我反思的道路。伦理学的反思带来了人类所依赖的生态共同体的扩展,促使人们从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经济思维向环境伦理观演变,演绎出生命伦理和土地伦理等新伦理观念,产生了环境伦理的先驱。

      20世纪以来,许多迹象显示,中国古代道家思想正在急速复活、变异和生长,有可能成为救治现代文明异化的要素。道家和当代绿色文明方向是一致的。环保的转机需要社会化行动,我们看到,环保状况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极其重要的措施是推动公民普遍环境意识的形成和成熟。因而从环境保护事业直到生态文明建设,都需要将环境哲学认识与文化传统贯穿到教育和行动上去。

      环境保护如果能在民族文化传统内部找到知音和同道,将会根深叶茂、事半功倍。中国古代的道家学派蕴藏的生态智慧和环保思想资源,是中国环保哲学的重要思想营养。将相关理念与现代环境哲学融会贯通,创新适合中国现时代的环境认知和保护伦理,并将之贯穿到环境教育中去,使其深入人心,培养出真正具有环境保护意识的生态公民,才能给我国环境保护和保存奠立真正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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